公告日期:2026-01-28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申
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德皓函字[2026]00000011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专
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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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 1- 135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申
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专
项核查意见
德皓函字[2026]0000001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
“光库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中心下发的《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2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问题四:关于标的资产收入
申报文件显示:(1)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分别为15,116.80 万元、50,856.45 万元和 32,083.58 万元。(2)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 93.77%、96.97%和 98.56%,其中,第一大客户占比分别为 82.64%、87.56%和 85.45%。(3)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其中,标的资产向株式会社精工技研(Seiko Giken,以下简称精工技研)采购外协服务及MPO 导针,同时向与其共同投资设立的参股公司精工讯捷光电(杭州)有限公司销售部分生产设备。(4)独立财务顾问对主要客户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进行函证,报告期各期回函确认比例分别为 96.62%、99.51%和 99.97%,前述回函确认比例是指回函结果为相符以及经差异调节后相符的回函。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增长原因的可持续性,披露标的资产未来年度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2)标的资产产销量或合同订单完成量等业务执行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的一致性。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标的资产与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各期销售内容、销售定价的公允性,报告期内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标的资产采用公开、公平的手段或方式独立获取订单。(2)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客户的稳定性和业务的持续性,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标的资产与精工技研的
采购与销售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和企业经营模式;涉及该情形的销售、采购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属于受托加工或委托加工业务还是独立购销业务,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4)经差异调节后相符的回函金额和占比,差异产生的原因及调节方法。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补充披露情况
(一)结合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增长原因的可持续性,披露标的资产未来年度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1、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增长原因的可持续性分析
标的公司在销售业务中遵循大客户策略,通过与光模块龙头企业深度合作从而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主要客户聚焦客户 A、客户 B、客户 C 等全球光模块龙头企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上述三家光模块龙头企业销售占比分别为 87.92%、92.77%和 97.14%。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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