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4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业绩
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下滑并出现亏损情
形。2024 年年度营业收入 150,882.7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071.4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9,182.90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变动-33.00%、-186.13%、-207.97%。主要系公司受下游市场需求影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采用锂云母制备电池级碳酸锂及高附加值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的产能利用率较低,未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等。
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属行业市场变化、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经营策略,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对于公司未来业绩波动的情况,公司应当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年审
会计师《2024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先进制造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多系列有机硅高端制造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尚未开始投入,“面向新能源产业的高
性能有机硅材料智能化工厂扩建项目”投入进度缓慢,较《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投资规划存在滞后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行业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仍为 2026 年 12 月 1 日。
保荐人提请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关注募投项目的后续可行性,切实研究并妥善安排有关后续工作,持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并履行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人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附件:《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5 年 0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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