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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2 19:51:12 股吧网页版
欣天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2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中所称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
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本制度中所称披露系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媒体(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的统称)上公告信息,并送达
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3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
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
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4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本制度及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

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件”),并
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
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
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2) 准确,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
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内容应易于理解,不得
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
陈述。

(3)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
时,应当合理、谨慎、客观,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所涉及的风险因
素,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提示投资者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4) 完整,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
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5) 及时,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
重大信息。

(6) 公平,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
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
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
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5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
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6条 除按规定可以编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外,
公司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者机构代为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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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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