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
事长的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欣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任职程序
第3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4条 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5条 除非出现董事长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而被解职或董事长自行辞职的情形,不得在任期内无故罢
免董事长。
第6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有丰富的市场经济知识,能正确分析、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
势和市场发展趋势的能力,有统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决策能
力强;
(二) 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协调董事会内部、董事会与股东、
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的关系;
(三) 有良好的民主意识,能够组织并发挥董事会集体领导作用;
(四) 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
(五) 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能够努力开
创工作新局面;
(六) 能全面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
廉洁奉公;
(七) 熟悉并遵守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法规及规章;
(八) 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第三章 董事长的职权
第7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主持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领导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
(三) 督促、检查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公司有关
职能部门提供实施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有
权在督促、检查过程中向总经理提出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董事会
决议和公司经营运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 负责领导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倡导形成公司核心价值观及企业
愿景,协调指导公司党、团及工会的工作;
(五) 分析国内外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国家相关政策,研究公司近期、
中期、长期发展战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并对公司长期发展
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等重大决策事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六) 对公司股权或债权融资计划、投资方案、资本运营计划、闲置资
金运用方案、资产兼并或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决策事
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七) 对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选聘提出意见;
(八)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九)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
件;
(十)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根据工作需要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授
权公司其他人员办理委托事项;
(十一)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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