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 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临时)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0 月 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
解审计情况。
三)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以通讯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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