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孙章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章春,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省枞阳县百货公司主管会计、财务股长、珠海巨人集团财务部经理助理、主管会计、安徽
省枞阳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3 年 5 月至 2024 年 6 月,担任安徽省
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评审专家;1998 年 4 月至今,担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主审、副所长。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列席次数 亲自列席次数 委托列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列席
孙章春 2 2 0 0 否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孙章春 7 2 5 0 0 否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并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议相关议题及事项,与委员会其他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勤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4、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检查,同时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
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切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
通。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
安排及年度审计报告,就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及时、
准确、完整的披露年度报告。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
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
持,指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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