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4886_R04号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4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24886_R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审计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4886_R04号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继新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华楠
中国 北京 2025年4月24日
附表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45,205.63 48,342.1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33.06 65.5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 0.52% 0.14%
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 正常经营之外 正常经营之
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 的租赁、材料 外的租赁、
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 233.06 销售、废料销 65.55 材料销售、
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 售收入 废料销售、
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维修服务收
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
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