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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19:25:23 股吧网页版
富瀚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3122 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期权注销数量:合计 241,994 份,其中:

1、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03,559 份;

2、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8,435
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27,335 份,预留授予部分 11,100 份;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 2021 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241,994 份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不符合激励条件

鉴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48,450 份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7 名(含上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27,335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2、在规定的行权期内未行权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届
满,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55,109 份,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已自动失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届
满,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190 份,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已自动失效。

3、公司层面行权条件未完全成就、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未达到 100%

根据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结果,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标准系数为 0.3,公司将对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 7,77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 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14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41,994 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1、2022 年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及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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