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明高作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李明高: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顾问;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98)独立董事;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 10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
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李明高 6 6 0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2 2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
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
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
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并参加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制订的合理性及授予
安排等事项进行审查;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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