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对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并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
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
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
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与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以及舆情工作组相关决策
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舆情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二)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
(三)根据管理要求及时将舆情信息上报舆情工作组;
(四)具体落实舆情工作组的相关决策部署;
(五)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工作与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六)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快速进行舆情真伪的查证核实;
(四)对舆情反映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
(五)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
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及时性: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避免事态扩大和负面影响加剧,掌握舆情应对的主动权。
(二)协同性:公司应加强内外部、各部门间的信息协同,确保相关信息的一致性。
(三)针对性:公司应根据舆情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等特点制定针对性方案,积极配合各方做好相关事宜。
(四)审慎性: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审慎核实舆情信息,不得基于主观推测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如为重大舆情或存在潜在风险,应当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必要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根据具体情况灵
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
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公司董事会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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