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分别是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巨浪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星言云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SHUNYAINTERNATIONAL INC.(译为:宣亚国际有限公司),橙色未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秦皇岛宣亚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秦皇岛宣亚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星声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美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对控制的监督等要素。具体业务包括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薪酬、税务、财务报告和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事项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反映了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的效果。公司本着规范运作、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在组织结构、风险理念、经营风格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首席执行官(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上述各项制度建立之后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完善的“三会”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照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管理层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的实施,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遵照有关规定,做到了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与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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