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十一楼 1102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子洲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86,478,04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22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84,88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47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1,594,1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4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26,487,243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2.31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24,893,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577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7人,代表股份 1,594,1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41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052,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7%;
反对 4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5%;弃权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61,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28%;反对 4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623%;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434,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
反对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43,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5%;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5%;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434,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
反对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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