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9 21:23:05 股吧网页版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

本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现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872.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分析

1、把握行业机遇,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作为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方案提供商,致力于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赋能各行业,为客户提供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公司积极拓展其他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拟借助实际控制人变更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相关际遇,充分融合资金、人才、技术、客群、政府等多方面有益资源,把握增材制造行业快速增长的市场机遇,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择机、逐步开展增材制造相关业务,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提升公司销售规模及市场份额,实现业务横向扩展并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

2、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通过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得以进一步补充和增强资金实力,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更新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自身业务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加强公司应对宏观经济波动的抗风险能力,为未来核心业务增长与战略布局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3、巩固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根据张宏俊与金石一号、宝金石一号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张宏俊将其持有的汇纳科技 12,011,41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转让给金石一号,将其持有的汇纳科技 6,005,72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转让给宝
金石一号。鉴于江泽星担任金石一号和金石二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石二号担任宝金石一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江泽星为委派代表,通过上述股份转让,江泽星通过控制金石一号、宝金石一号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达到18,017,1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00%,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上限计算,江泽星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将由 15.00%提升至 34.60%,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将得到巩固,有利于上市公司科学治理架构的进一步优化及相关资源的合理配置,形成更加合理、有效的内部决策机制,提升运营效率,为后续上市公司自身发展及其与实际控制人的协同奠定良好基础。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实施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给公司注入较为充足的营运资金,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快速健康发展所需。
2、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内控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保障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助于解决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推进相关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次发行完成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