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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9 21:22:38 股吧网页版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4年12月31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0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

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3197号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纳科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汇纳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
定编制,如实反映汇纳科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汇纳科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汇纳科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汇纳科技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6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 15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80,4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6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7,722,044.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和审计及验资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6,894,423.8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0,827,620.13 元。已由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账号 9716007880140000189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 631979487)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账号 121921526810704)的人民币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2489 号《验资报告》。(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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