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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9 21:22:37 股吧网页版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上市以来,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企业治理水平。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 2023 年被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决定的情况

1、2023 年 12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
海证监局”)印发《关于对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311 号),公司董事长张柏军收到《关于对张柏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31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总经理孙卫民收到《关于对孙卫民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313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尧通收到《关于对刘尧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312 号),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3 年 11 月 14 日午间,公司发布《关于拟对
部分算力服务业务收费价格上调的公告》,随后在公司微信公众号“汇纳科技WINNER”上发布《即日起我司 A100 算力服务收费拟上调 100%》文章。因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上述微信公众号文章正式发出前,临时预览链接泄露,造成公众误解。公司在临时公告中,对本次价格调整对经营业绩影响的论述不充分,对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的风险披露不到位。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张柏军作为公司董事长,孙卫民作为公司总经理,刘尧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事项未勤勉尽责,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以上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以上人员后续根据上海证监局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上海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2、2023 年 12 月 1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关
于对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40 号),根据《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5.3.2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8.1.10 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 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高度重视,公司相关人员已根据要求到上海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公司及相关人员已认真汲取本次教训,并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强化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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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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