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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9 21:22:37 股吧网页版
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五月

公司声明

1、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确认本预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7、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能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江泽星,江泽星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20.5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6,000,0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后,发行对象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如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其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如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其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
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3,872.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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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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