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1 亿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5.16 亿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7.65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 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立信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4 年度,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
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沟通协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以及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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