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
合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
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
测试、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是否有效的
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发现不足,落实整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覆盖股份公司及下属的 15 家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基
本建立,审计委员会依据该规范持续对各部门和公司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同
时审计委员会定期根据审计结果、《企业内控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梳
理并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保持了内控体系的有效性。
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参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
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
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治理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
制度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合理保
障。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包括: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15 家子公司即深圳汇纳科技有限公司、南京
千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汇客云(上海)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匯納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上海象理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成都云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汇纳数
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纳远景科技有限公司、WinnerTechnologyLLC、上海
多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友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多融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汇画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四川汇算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汇纳数智
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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