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4 19:44:04 股吧网页版
拓斯达:关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5-081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2025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西二路 3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周永冲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7 人,代表股份 155,659,39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437%(“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7,625,62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4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3 人,代表股份 8,033,7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6 人,代表股份 11,029,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995,7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3人,代表股份 8,033,7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3%。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093,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7%;反对 5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9%;弃权 37,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64,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732%;反对 5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26%;弃权 37,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093,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2%;反对 5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2%;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63,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656%;反对 5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71%;弃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