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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9:13:14 股吧网页版
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5-066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以邮件、通讯及书面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人,其中黄代波先生、万加富先生、张朋先生、王志成先生、周鑫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编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87.336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周永冲、张朋、兰海涛、王志成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本议案获
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7,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3 年。同时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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