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监督、检查会计工作质量的基本标准。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财务管理细则,报公司同意后实行。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有效利用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务风险,以合理的成本和资金投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 本公司实行“统一制度、独立核算、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以公司总部财务部为中心,对子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指导,各子公司财务部就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及会计核算承担全部责任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第五条 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参与公司生产经营,进行财务预测、决策;
(三)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科学合理地拟定各项财务计划;
(四)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时足额地筹措资金,合理地使用资金,加强资
产存量管理;
(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六)按时、足额交纳各项税费,采取合法有效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七)根据股东会决议,准确、及时分配股利;
(八)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保证财务成果合法、规范,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节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内部监督机构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应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会计人员,办理各项财务会计工作。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为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参与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共同提高公司预算管理水平。
4、负责公司资金筹集,合理调配使用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转,防范流动性风险。
5、负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探索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6、负责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参与公司的投资管理。
7、负责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审核、编制相关报表和财务报告,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8、负责公司的税务管理。
9、负责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的财务审核。
10、负责公司项目申报和财务数据的统计上报。
11、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分类和归档。
12、公司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公司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全盘财务管理
1、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
2、负责公司资金运作管理、日常财务管理与分析、资本运作、筹资方略、税务筹划、对外投融资筹划等;
3、负责成本核算与控制;
4、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计划完成年度财务预算,并跟踪其执行情况;
5、向公司总经理提供财务报告和必要的财务分析,并确保这些报告可靠、准确;
6、制定、维护、改进公司财务管理程序和制度,以满足控制风险的要求;
7、监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重大经济活动,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8、监控公司重大投资项目,以确保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实施,批准的项目在预算范围内进行并在控制之中;
9、准确把握信息披露中的财务环节;
10、负责组织财务预算、决算并督促实施。
(二)负责分管部门的组织管理工作
1、负责分管部门的员工队伍建设,提出和审核对下属各部门的人员调配、培训、考核意见;
2、主持财务体系管理制度的制定,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协调分管部门内部、分管部门之间、分管部门与公司其他部门间工作关系。
第九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领导下对公司财务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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