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终止吸收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营运效率,广东拓斯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拓斯达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苏州美利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环境科技”),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智能环境科技将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等由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依法继承。吸收合并完成后,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在前述吸收合并实施过程中,因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优化调整,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拟终止吸收合并智能环境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吸收合并的原因说明
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原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智能环境科技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但在吸收合并事项进入实施阶段后,因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优化调整,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拟终止本次吸收合并事宜。
三、终止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能环境科技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财务报表均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终止吸收合并智能环境科技,公司实际持有权益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