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
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5 家(通用设备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并出具了《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的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事务所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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