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万加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拓斯达”)的独立董事,本着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条款的要求,在 2024 年度任职工作期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跟进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结合行业及技术趋势为公司建言献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万加富,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南理
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博士。2003 年 7 月至 2014 年 4 月历任广东机电
职业技术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相关职位;2014 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2021 年 6 月至今任山西大同大学兼职特聘教授;2021 年 9 月至今任广东启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13 13 0 0
股东大会 5 5 0 0
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及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同时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公司财务人员和外审人员联系沟通,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忠实地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2024 年专门委员会主要履行职责情况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按时参加,审议并
同意《关于公司〈2023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监察部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监察部 2023 年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监察部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监察部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监察部 2024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 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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