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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阳:2025-03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奇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奇烽)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有关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报告期的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现将本人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梁奇烽,198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依科瑞德(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北京众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国 亦智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2 0 2 2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6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未亲自出 会次数
数 次数 席会议

梁奇烽 7 7 6 0 0 否 6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任期内的全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

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

求进行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

提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据相关制度与规范,对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为公司

的管理团队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积极参与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核工作,监督内部审计流程,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有

效沟通,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关键投

资项目提供具有建设性的专业见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

密切且有效的沟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过程中,
本人与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进度以及审计意见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特别是对监管部门履职提示涉及的业务、财务信息系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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