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30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engFe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北段 550 号洪山科技园 15 号楼 5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
作出投资决定。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100 万股,公
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300 万股且不超过
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
股份的数量。公司发行新股所得资金归公司所有,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三) 每股面值 1.00 元
(四)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五)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六)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400 万股
(八)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11 月 25 日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
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及有关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预计采用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方式,公司本次
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100 万股,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300 万股且不
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截至股东大会通过老股转让方案表决日,持有公司股份时间在 36 个月以上的老
股东包括:魏晓曦、欧霖杰和魏晓婷。本次公开发行如包含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则由上述符合36 个月持有期要求的老股东按照各自发行前的持股数量进行等比例发
售。
本次符合老股转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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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