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
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相关内容。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
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公司自解释第 18 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7 号、解释第 18 号
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解释第 17 号的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依据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对 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2024 年度)
销售费用 -4,308,722.56
营业成本 4,308,722.56
对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
(2023 年度) (元) (元)
销售费用 23,487,717.89 -2,710,140.17 20,777,577.72
营业成本 359,433,119.28 2,710,140.17 362,143,259.4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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