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贵公司公告称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89亿股,预计募集资金31.32亿元。按这样计算每股发行价不到20元,远低于目前市场价,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请问你们的的定价依据,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法的要求,聘请的中介想见你是否懂得相关法律。
长川科技: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我们理解您的关切,并特此说明:1.定价机制严格依法合规: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这一定价原则严格遵循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88,648,115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您根据募资总额和股数上限测算出的每股价格,并非最终的发行价格。2.中介机构具备专业资质: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其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符合监管要求。整个发行方案的设计与执行,均在其专业指导和核查下进行,以确保全过程合法合规。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我们理解您的关切,并特此说明:1.定价机制严格依法合规: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这一定价原则严格遵循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88,648,115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您根据募资总额和股数上限测算出的每股价格,并非最终的发行价格。2.中介机构具备专业资质: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其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符合监管要求。整个发行方案的设计与执行,均在其专业指导和核查下进行,以确保全过程合法合规。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1-03 11:30:12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