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6 18:33:13 股吧网页版
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整体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装备”)、杭州本坚芯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坚芯链”)签订了投资及合作意向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杭州长越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长川科技认缴出资额为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上海装备认缴出资额为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本坚芯链认缴出资额为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CJNL2E6Y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710号219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212,450万元

成立时间:2023-05-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21,965.61万元,总负债14.98万元,净资产121,950.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名称:杭州本坚芯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D4EWUF18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虎跑路 2-18 号 2 号楼 103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本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3,577.5 万元

成立时间:2023-12-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杭州本坚芯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本坚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约 10,948.35 万元,总负
债约 169.99 万元,净资产约 10,778.3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长越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股权结构:长川科技持股50%,上海装备持股30%,本坚芯链持股20%(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5、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各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贷款;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项目概述

1、合资公司情况:杭州长越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