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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2:53:18 股吧网页版
立昂技术: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 人

2023 年度收入总额:50.01 亿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5.16 亿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65 亿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3 年度,立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2025 年 1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 年 4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方式与负责公司现场审
计工作的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并于同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5 年 4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方式与负责公司现场审
计工作的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所关注的关键事项进行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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