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熊希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任职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任职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专业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熊希哲,1982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职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 年 3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职北
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0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职北京雍文律师
事务所律师;2020 年 7 月至今,任职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 年 9 月至今,
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 2024 年 9 月至 12 月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缺席或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 1 0 否
2024 年本人就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以通讯方式了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后,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议案投了赞成票。
(三)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并对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姚文英女士对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审计要求及重点关注事项表示认可。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后,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通过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