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5)。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9:15-15:00 期间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1215号飞荣达新材料产业园1#楼8F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马飞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581,863,431股,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3人,代表股份237,897,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8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34,081,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29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董楚、郭琼律师通过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1人,代表股份3,815,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8%。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2人,代表股份4,256,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5%。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756,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6%;反对1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4,114,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00%;反对1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0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4%。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共包括10个子议案,具体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754,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反对1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4,113,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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