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 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海生物”或“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为对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民海生物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其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3、保证人: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主合同项下的本金(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及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有的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9,075.16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94%。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圳中银高司保字第0057号)。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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