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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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SZAA4B0187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生物)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康泰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康泰生物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康泰生物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康泰生物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现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泰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5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272,72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69.0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530.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BJA20593《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98,530.97
减:以前年度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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