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收购或出售资产、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财务管理、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车间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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