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关于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问询函的核查回复
XYZH/2025BJAG1F0385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科技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5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5〕第 13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于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核查和回复,我们作为国瑞科技公司的年审会计师,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核查和分析,现将核查和分析情况回复如下:
1.2024 年 5 月 20 日,你公司因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你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向我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请你公司:(1)说明是否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是否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充分提示相关风险。(2)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九章的规定,认真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及是否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请补充披露。请年审会计师和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事项产生投资者诉讼,截至回复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
理立案的案件共计 5 件,涉案金额 82,506.32 元,其中 2 件已撤诉,涉及金额 20,000.00
元。因大部分投资者尚未对公司提起诉讼或诉讼案件尚未完成立案程序,公司聘请专业机构-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涉案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数量和涉案金额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出具《虚假陈述赔偿金额敞口预估报告书》,预估损失赔偿金额776.11 万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要求,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了预计负债,并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及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中披露了相关事项。投资者诉讼案件赔偿金额后续以实际判决金额为准,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逐项排查,符合 9.11 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年审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2)自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2 号),
已满十二个月。
(3)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事项产生投资者诉讼,截至回复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立案的案件共计 5 件,涉案金额 82,506.32 元,其中 2 件已撤诉,涉及金额 20,000.00
元。因大部分投资者尚未对公司提起诉讼或诉讼案件尚未完成立案程序,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涉案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数量和涉案金额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出具《虚假陈述赔偿金额敞口预估报告书》,预估损失赔偿金额 776.11 万元。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要求计提了预计负债,并在公司年报及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中披露了相关事项。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逐项排查,不存在 9.4 条下述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2)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3)公司不存在董事会、股东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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