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300600 证券简称:ST瑞科 公告编号:2025-023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科技”
或“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5〕第 13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相关事项作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问询函中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1.2024 年 5 月 20 日,你公司因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你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向我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请你公司:
(1)说明是否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是否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事项产生投资者诉讼,截至回复日,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的案件共计 5 件,涉案金额
82,506.32 元,其中 2 件已撤诉,涉及金额 20,000.00 元。
因大部分投资者尚未对公司提起诉讼或诉讼案件尚未完成立案程序,公司聘请专业机构-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涉案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数量和涉案金额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出具《虚假陈述赔偿金额敞口预估报告书》,预估损失赔偿金额 776.11 万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的要求,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了预计负债,并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及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中披露了相关事项。投资者诉讼案件赔偿金额后续以实际判决金额为准,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预计负债,我们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并收集了投资者诉讼背景资料,向公司索要与投资人诉讼相关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律师函、法院传票、起诉证据记录,撤诉裁定书等,详细了解诉讼起因、争议焦点、投资人诉求金额、诉讼进程(如处于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向代理律师发送律师询证函并取得诉讼情况回函。
2.评估内部控制:了解公司与或有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诉讼事项的识别、评估、审批和披露流程,测试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判断是否存在控制缺陷影响预计负债的认定。
3.询问并评价公司管理层对投资者诉讼的看法、应对策略,以及预计负债确认的依据和判断过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复核公司对诉讼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可能性的判断。检查预计负债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关注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审计报告日期间诉讼情况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复核公司是否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4.对公司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复核及评价:获取第三方机构对公司投资者诉讼案件预计损失赔偿金额作出的专业评估报告,评价第三方机构预估损失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将评估报告中列明的评估目的、范围与公司预计负债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确认评估内容是否完整涵盖了诉讼可能导致的损失范围,如是否包含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预期赔偿金额等相关要素;评估报告中关键数据的来源,检查数据获取的渠道是否可靠;评估报告中的假设条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审查其合理性和可靠性;详细审查评估报告中的计算过程,检查计算公式的选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专业准则要求,计算步骤是否正确,各项参数取值是否合理。参考同行业类似诉讼案例的判决结果,对比公司预计负债金额的合理性。
5.检查期后事项: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审计报告日期间诉讼的进展情况,如是否有新的证据出现、法院是否作出判决等,评估这些事项对预计负债的影响,检查公司是否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经核查,公司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已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并按要求披露了相关事项。
律师事务所意见:
经核查,公司存在作为被告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
情形,截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
案的案件共计 5 件,涉案金额 82,506.32 元,其中 2 件已撤
诉,涉及金额 20,000.00 元。具体诉讼情况如下:
序号 案由 涉案金额(元) 立案时间 具体诉讼进展情况
证券虚假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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