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一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一舒,女,1972 年出生,籍贯北京市。中国矿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授。中国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2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徐州市国
税局工作。2011 年 8 月入职常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师。2021 年 0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
2024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按时出席会议 5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此基础上本人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股东大会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
了 4 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
事项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股东就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
2024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规
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会员,组织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
按照规定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且在会上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的要求,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
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24 年,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1、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本人就公司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4 年 0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4 年 0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本人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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