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现将 2024 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的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
内容如下:
(一)2024 年 0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3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五)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
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及经理层为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听取财务部门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说明,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并不断完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任何内
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
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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