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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2:28:16 股吧网页版
诚迈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 4 月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继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新裕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4 年公司利润亏损,主要是自身总体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新开拓信
创电脑等业务领域前期投入增加,同时主要参股公司亏损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投资亏损。目前公司已明确 2025 年对自身业务领域以利润考核为经营导向,争取高质量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发展战略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1、行业市场发展波动的风险

公司在操作系统软件技术方向持续研发的基础上,业务领域已涵盖移动智能终端软件、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物联网操作系统、产业数字化解决方案等领域。在努力保持移动智能终端软件领域市场份额的同时,公司重点拓展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物联网操作系统、产业数字化解决方案等新兴领域。传统移动智能终端行业市场份额集中度高、国际化竞争激烈、产业发展成熟,行业整体发展阶段性放缓导致部分客户业务需求减少;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物联网操作系统、产业数字化解决方案等新兴领域在产业成熟度、国际化竞争格局、产业链分布、行业准入标准等方面与既有行业差异较大。如果公司不能正确把握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不能根据技术发展、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可能无法在行业竞争格局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持续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为此,公司调整划分了研发团队、销售团队和市场团队,务求聚焦与提高。通过加强技术研发、需求调研、市场推广及客户拓展,努力维护和加强与已有客户的合作,并在操作系统等领域软件业务之外积极拓展信创电脑等业务;同时加强与新兴领域产业链参与者的协作,持续扩大新兴领域投入,努力克服行业波动风险。

2、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为 36.31%,公司主要客户相对集中。公司在努力稳固现有客户总体合作规模的同时,积极拓展既有业务领域及新业务领域的客户,以实现经营业绩稳步发展的同时,降低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87,080.74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
的比例 34.05%;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账
龄在一年之内的应收账款比例为 81.87%。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所有应收账款已按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提取了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重相对较高,不能排除未来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本公司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在取得技术合同认定并经税务机关备案后免征增值税;本公司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根据国发[2011]4 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

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国发财税[2011]100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

根据财税[2023]19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
按 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该政策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2)企业所得税

母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432009002,本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 2024 年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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