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昊,男,1975 年 4 月 7 日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学历,副教授。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系助教;2002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讲师;
2009 年 9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次数 6
其中:应当出席次数 6
亲自出席次数 6
委托出席次数 0
缺席次数 0
二、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其中:列席次数 0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的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4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本人兼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董事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01 2024 年 2 月 26 日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
2024 年第一次 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02 2024 年 4 月 14 日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
2024 年第二次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独立董事专门 理的议案》
会议 2、《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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