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邮通信建设有限公司、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JIDACOMMUNICATION(PHILIPPINES)INC.、深圳丝路创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吉鸿志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新睿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吉鸿志新一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吉鸿志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吉鸿志新三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内部审计机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的确认、应收账款的管理、采购及付款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内容。主要评价范围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总经理的性质、职责和工作程序,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职权、义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机构的规范运作,明确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之间权力制衡关系,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保证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了总经理生产经营指挥的权力并发挥其积极性。
2、组织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公司根据业务规模、经营管理情况,合理设置了组织机构、部门及岗位,明确相应的职责与权限,形成权责分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目前设有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技术部、计划经营部、证券部、审计监察部、战略风控法务部、投资部等多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多个设计分院,各职能部门和设计分院按照公司制度运作,公司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效的组织结构。
3、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基础。公司价值创造主要由人力资本所承载的劳动、技能、管理和企业资质、股东资本三部分组成,其中人力资本所承载的劳动、技能、管理是企业价值创造的最核心部分;公平合理的价值评价、分配体系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保证。
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建设主要以弘扬“明德、笃志、创新、共赢”为核心思想,倡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求效益”的企业经营理念,崇尚团队合作的企业精神。
4、人力资源
公司始终将人力资源管理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设立了人力资源部,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同时,建立了良好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设置业绩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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