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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7 17:03:07 股吧网页版
利安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5-077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在会议现场表决;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智慧山西塔)20 层天津利安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3 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①本人身份证,②持股证明,③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①被委托人身份证,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③委托人身份证,④持股证明,⑤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持股凭证,④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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