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5-041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及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丁欢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丁欢女士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丁欢,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外国
语专业背景。曾任利安隆(天津)化工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市场部(国际)区域经理;现任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总监、监事会主席;兼任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天津爱奇士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欢女士通过天津圣金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70,963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03%。丁欢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除此之外,丁欢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丁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