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9:51:13 股吧网页版
欧普康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5-038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二)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陶悦群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的议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完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和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和预留授予股份(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为 30.087 元/股,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为 17.703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37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4,752股和预留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3,225 股,合计 337,977 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完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施贤梅女士、FU ZHIYING(……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