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5-
036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 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 4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时间为 4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 4899 号 2 号楼二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陶悦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总计 429 人,代表股份338,573,149 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808%。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328,201,92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6.6235%。均为 2025 年 4 月 1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股东共计424人,代表股份10,371,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7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35,437,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8%;反对3,028,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5%;弃权107,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6,291,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468%;反对3,028,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11%;弃权107,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1%。
2、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5,295,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20%;反对 3,170,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5 %;弃权 106,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150,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876%;反对 3,170,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17%;弃权 106,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6%。
3、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5,200,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37%;反对 3,261,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3 %;弃权 111,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054,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449%;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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