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经建投”)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 1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6%,转让价格不低于 18.54 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2、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在本次公开征集期限内,浙江经建投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如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机构审核批准以及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或“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4 日收到浙江经建投书面通知,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号)等有关规定,浙江经建投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 1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发布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
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经建投的书面通知,浙
江经建投拟以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现将浙江经建投本次拟公开征集转让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基本情况
(一)转让股份权属情况与转让数量
1.持股主体: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比例: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朗进科技总股本 91,873,450 股,浙江经建投持有朗进科技股份数量为12,0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13.0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浙江经建投本次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朗进科技不低于5%且不超过 13.06%股份,股份数量上限根据转让时浙江经建投实际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股份转让价格及确定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0),2025 年 12 月 4 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为 18.54 元/股。公司 2024 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 9.14 元。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以不低于 18.54 元/股为基础,最终价格将依据相关法规,在比较各受让方报价的基础上确定。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如果朗进科技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股份的价格和数量相应调整。
二、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征集条件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征集不超过二个拟受让方。拟受让方须同时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拟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拟受让方应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资格条件,并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拟受让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二)拟受让方的承诺事项
1.拟受让方应承诺将积极支持朗进科技的正常经营和朗进科技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持续和稳定,支持朗进科技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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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