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2号)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849,0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80,576,787.3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33,169,931.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47,406,856.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094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年初存款及现金管理余额 54,287.12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3,493.18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项目 金额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部分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21.57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873.68
年末现金管理余额 25,000.00
年末存款余额 12,346.0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2022年10月,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能”)及中信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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