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5-038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里浦街 7
号易佰网络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成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里浦街 7 号易佰网络公司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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