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完成了 2021 年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所涉及:78,100 股的股份登记工作;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
主行权模式,自 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3 月,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
原因增加 440,885 股;
基于上述变动情况,公司总股本由459,361,727股增加至459,880,712股,
注册资本由 459,361,727 元变更为 459,880,712 元。
根据前述的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936.1727 万元。 45,988.0712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936.1727 万股,均为普通股。 45,988.0712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 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
相应的表决权; 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或者质询; 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 (五)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 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份; 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份;
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 第三十四条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
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 有关材料的,应当遵守《公司法》《证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
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报酬事项;
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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